
清文旅发〔2023〕2号 签发人:黄浩文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2018年已建成的32个乡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汇报
县政府:
根据《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下达涉农整合资金640万元,确定由县文旅局牵头实施清水县乡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共涉及郭川、金集等14个乡镇的32村,每村补助建设资金20万元。
2018年4月上旬,由县文旅局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投标,组织相关施工企业启动了项目建设。该项目合同总金额617.6万元,共分3个标段,涉及县内3家施工企业21名施工负责人。截止2018年6月初已完成32个乡村文化广场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6月,因脱贫攻坚政策发生变化,将乡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随即收回了已下拨到县文旅局的项目建设资金640万元。由于32个乡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且主体已基本完工,县文旅局于2018年7月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在完成附属工程建设后,会同县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完成了项目县级验收。
2019年6月,申请县政府下拨资金123.72万元(含自筹资金3.72万元),拨付了项目第一次进度款;2021年1月,申请县政府下拨资金150万元,拨付了项目第二次进度款;2021年12月,自筹资金3.5万元,拨付了项目第二次进度款;累计拨付项目资金277.22万元,下欠项目资金340.38万元。现恳请县政府帮助解决为盼。
特此报告。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