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wtgdhlyj/2023-00107
  • 发布机构: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关于评选2023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2023年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决策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建设“书香陇原”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宣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书香陇原”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根据《第三届“陇韵书香节”实施方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书香陇原·阅读月”期间开展2023年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风尚,打造“书香陇原·阅读月”文化品牌,推进全民阅读深入人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崭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

承办单位: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甘肃新媒体集团

联办单位:清水县图书馆

三、评选范围

面向全省评选“书香社区”31个、“书香之家”34个、“阅读之星”55名,按天水市文旅局本次活动文件部署,清水县拟推荐“书香之家”1个,参与全省评选。

四、评选条件

参与书香之家评选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家庭成员热爱阅读,经常在公共图书馆借阅并有阅览记录,热心参与公共图书馆、所在单位或其他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活动;

3.家庭建设有良好的阅读环境(如书房、书柜、阅读角),家庭藏书量200册以上,每年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制定有家庭阅读计划,定期举办家庭阅读交流分享会,家庭成员有读书笔记,家庭成员年均阅读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参评材料:填写《2023年全省“书香之家”申报表》(见附件3),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6张的照片,以及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活动联系人

郭瑞霞:0938-7151659 18193801898

邮箱:qsxtsg2022@163.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御景路2号(清水县图书馆)

参与方式

1.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相关视频、照片于9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2.所有申报推荐材料都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含扫描件),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


附件: 2023年全市“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各区、县名额分配表.doc

        关于评选2023年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分配表及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