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物(文旅)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全省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甘安办发〔2023〕7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全省文物系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24年1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3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附件: 全省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pdf
甘肃省文物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