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wtgdhlyj/2024-00141
  • 发布机构: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自清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受到县内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现我县“四普”实地调查工作进入了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为达到文物保护“应保尽保”的要求,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提升我县“四普”工作质量,清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再次面向全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信息。

一、征集范围

清水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相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中遗留下来的痕迹,例如陶片、灰层、窑址等。

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例如封土堆、散落砖瓦等。

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清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填写《清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发送至916779586@qq.com

(二)电话联系:清水县文旅局:0938-7151356

联系人:

赵娅丽 联系电话:19039686389

张  群 联系电话:18919230607

(三)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65号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一楼文保中心

附件: 清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