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清水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白沙镇
温泉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项目名称:清水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白沙镇温泉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文号:清文旅发〔2024〕99号
项目资金来源:清水县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
项目建设地点:清水县白沙镇温泉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修党群服务中心1处,建筑总面积507.48平方米。其中:前院为一层建筑,建筑面积为202.60平方米,主要包括: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直播带货中心等;后院为二层建筑,建筑面积为304.88平方米,主要包括7间原乡民宿。新修活动场所1处1540平方米,公共厕所51.94平方米,生态停车场554.2平方米。新修给水管道674米,配套阀门井9座,新修快速取水器5套;排水管620米、玻璃钢化粪池1座,配套污水检查井20座。
项目施工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产生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施工期限:2024年6月-----2024年8月
项目受益对象:温泉村全体村民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进一步补齐温泉村旅游基础设施短板,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满足旅游业发展对乡村旅游的需求,年游客量为5万人次,年旅游综合收入30万元。
项目群众参与与利益连接机制:1.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经营性资产财政投入资金的5%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户和脱贫户增收;2.吸纳当地群众务工,通过参与务工的方式增加群众收入。3.带动温泉村及周边群众发展乡村旅游,增加旅游收入。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白沙镇人民政府 王建民
公示时间:长期
举报电话:0938-715124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65号(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
清水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白沙镇温泉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pdf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