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牵头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全县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预测预警。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
(七)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八)指导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九)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及调解仲裁股(挂“清水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就业促进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4个,包括:清水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清水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清水县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7067.49、支出27432.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分别增加3605.15万元、3825.54万元,增长15.37%和16.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部分项目跨年支出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706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79.22万元,占98.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43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6.33万元,占32.10%;项目支出18625.92万元,占67.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579.22万元、支出26943.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分别增加3703.78万元、3996.08万元,增长16.19%和17.4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部分项目跨年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3.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2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7.29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部分项目跨年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00.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40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7.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3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8.49万元,增长29.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及新增在职人员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61%。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0)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555.8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1个,全年预算555.81万元,全年支出555.8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11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人才引进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县级配套10万元,全部用于高技能人才引进各项费用,已完成了人才引进费用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45万元,实际执行4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用于全县1860人企业退休人员补助,有效保障了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年底前完成了本年度业职工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19.99万元,预算调整数119.99万元,实际执行119.99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县级配套119.99万元,全部用于全县1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补助,已完成了本年度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龄补助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96万元,预算调整数96万元,实际执行9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城乡居民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发放,已完成了本年度补贴经费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5.放映员养老金补助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0.1万元,预算调整数0.1万元,实际执行0.1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用于全县放映员生活补贴的发放,已完成了本年度全县放映员生活补贴经费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县级缴费补助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县级缴费补助,已完成了本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县级缴费补助支付,资金支出率100%。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人群代缴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34.72万元,预算调整数234.72万元,实际执行234.72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用于2021年度五类特殊人群代缴,代缴人数7万人次,已完成本年度支付工作,支出率100%。
8.村干部养老保险县级补助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0万元,预算调整数20万元,实际执行2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用于18乡镇村干部养老保险县级补助,已完成本年度支付,支持率100%。
9.业务保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0万元,预算调整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用于业务开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及养老保险中心其他业务正常开支,已完成了本年度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10.劳动保障监察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5万元,预算调整数5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5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经费保障,已完成了本年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11.劳务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5万元,预算调整数5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5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劳务输转等经费保障,已完成了本年支付工作,资金支出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