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养老金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管理,切实加强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严禁欺诈、冒领养老金违法行为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函〔2021〕147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决定于2021年9月起,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开展定期“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养老金由县社保中心发放的县直及中央、省市驻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首次认证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2022年起按照认证系统提示的时间按期认证。
三、认证方式
(一)手机自助认证。各参保单位宣传引导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安装并登录“甘肃人社”手机 APP 客户端,进入“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认证系统”操作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后点击“人脸认证”,根据语音提示即可完成认证,认证完成后会有“认证成功”的提示,如提示“认证失败”需重新认证(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1)。
(二)强制认证。对于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无法通过手机认证的,可委托他人拍摄本人持当月杂志的短视频,填写《清水县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调查认证表》(附件2),《认证表》上粘贴本人持当月杂志的2寸照片,经原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委托人携带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连同短视频、《认证表》一并报送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进行强制认证。县人社局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强制认证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社保服务大厅认证。需要认证的人员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县社保中心服务大厅进行认证(县人社局一楼西侧)。
四、其他事项
(一)退休人员须建立生存状态认证模板,已办理社保卡的人员,我们将直接提取社保卡照片为模板;未办理社保卡的退休人员,直接手机建模后,联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后台审核。(联系电话:0938-4957302)
(二)每年必须进行两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请各单位退休人员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届时未认证人员我们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完成资格认证后予以补发。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建立常态化认证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开展生存认证工作,并将认证结果及时上报县社保中心,对没有按时进行手机 APP 或强制认证的退休(职)人员,县社保中心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二)创新服务方式。生存认证工作涉及面广、人员众多,且退休人员年龄偏大、行动不便,认证操作存在不同程度困难,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利用节假日慰问老干部及下乡进村入户等有利时机,多渠道收集退休人员相关信息,既要实事求是又要体现人文关怀,使退休(职)人员积极配合认证工作,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工作管理。参保单位要及时核查本单位退休(职)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及时上报去世人员信息,对虚报、漏报或瞒报骗取养老金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责令单位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操作步骤
2.清水县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调查认证表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2:
清水县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调查认证表
尊敬的退休(职)人员,您好:
为维护广大退休(职)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防止冒领养老金的违法行为,对于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建立脸模和不能进行网上自助认证的特殊退休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调查表认证,请您或委托他人认真填写《资格调查认证表》,并贴二寸近照(执当月杂志)后,持身份证原件,到您原单位审核生存状况并由单位签字盖章,不按期进行认证人员,我们将按规定暂停支付养老金待遇,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退休(职)人员基本情况(退休(职)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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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执当年当月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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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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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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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地址及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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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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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情况(原工作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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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证 机 关 意 见 |
离退休人员 健康状况 |
原工作单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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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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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本表一式二會,社保机构,原工作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