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暑假期间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主动创稳推进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村一线暑假期间学生防溺水工作力量,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河流、池塘、水渠等相对集中地区通过优化调整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设立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岗位职责
1.服从学校和村委会管理,认真完成学校周边危险水域的定点巡查工作;
2.对所负责的危险水域各项救生设施随时进行查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和村委会报告;
3.发现有青少年学生靠近危险水域或准备下水的,要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
4.除因天气情况(例如下雨)等明显不会有青少年学生下水可能的,每天重点时段(例如午后、晚饭前、周末、节假日)要坚持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
5.配合学校完成防溺水宣传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员选聘数量、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根据省教育厅摸底调查情况,并结合暑假期间学生防溺水工作实际需求,全县共计选聘78名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具体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防溺水巡查员主要由所在村的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担任,所在村没有设置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公益性岗位的,从现有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中,通过优化调整岗位职责,转岗专门从事暑假期间学生防溺水定点巡查工作。
(三)选聘条件。清水户籍,男性年龄18-60周岁,女性年龄 18-55周岁,政治立场坚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思路清晰,言语表达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选聘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四)工作时段。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工作时段为每年学生暑假期间(6-9月份),暑期结束后,继续从事优化调整前岗位工作。
三、选聘程序
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确定后报县教育局备案,由教育局安排到所在村中小学开展防溺水
巡查工作,由所在村中小学和村委会共同进行日常调度管理,开展考核评价。
四、岗位待遇保障
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仍按照每人每月基础补贴800元,绩效补贴200元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1.各乡镇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实施,务必于5 月29前全面完成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公益性岗位的选聘转岗工作。
2.各乡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公开透明。
3.选聘任务完成后,各现在要认真及时填写《清水县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花名册》《2024年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公益性岗位选聘情况统计表》(附件2),统一汇总盖章后于5月30日前报县人社局。
4.对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要及时上报县人社局、教育局。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水县教育局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