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定甘肃有社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家企业、合作社为就业帮扶车间的公示
按照《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37号)、《清水县推进“扶贫车间”建设的指导意见》(县委办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由人社部门牵头,县人社部门组织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对清水县白驼镇甘肃有社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清水县山门镇天水慧芳食品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清水县轩蔓服装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确认这3个建设项目符合建设标准,运营管理规范,吸纳劳动力人数、各项规章制度等条件均符合省市关于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现认定清水县白驼镇甘肃有社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清水县山门镇天水慧芳食品有限公司、清水县轩蔓服装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0月20日)
监督举报电话:0938-4957321
受理举报部门:县人社局就业股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