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注销清水县涛源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资质的公告
清水县涛源培训学校未通过县人社局专项评估,在评估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整改期内不重视,未通过综合复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天人社发〔2014〕110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民政局 天水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370号)《清水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依法注销清水县涛源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资质,不得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业务。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