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2023年脱贫劳动力赴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3 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3]39号)和清水县农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2023]4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对在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每人给予一次性400元、对在河南、四川、重庆3省市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每人给予一次性500元,对以上6省市以外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每人给予一次性 600元交通补助。
二、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清水县农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2023]4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对赴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按照不超过600元的标准,于7月20日一次性发放完毕。
三、资金支付情况
对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预算共10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四、项目效益情况
对外出务工、参加组织输转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我中心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在支出项目经费过程中做到账目细化,专款专用,用到实处,发挥作用,并及时公开项目支出情况,做到透明化,公开化。发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带动脱贫劳动力实现了稳定就业,增加了家庭收入,巩固了脱贫成果。
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