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
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到位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4〕2号)文件,县人社局申报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万元已经到账。现组织落实为外出稳定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落实交通补助,对能提供资料的按省外不同就业地区分400元、500元、600元,省内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暂时无法提供资料的按县外省内就业100元、省外就业2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预付。望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实施方案严格审查资料申报。
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长期)
监督部门及电话:县乡村振兴局0938-**65900
县人社局 0938-**57321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