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企业退休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清水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1、养老金由县社保中心发放的县直及中央、省市驻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2、已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由县社保中心发放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认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三、认证方式:安装并登录“甘肃人社”手机 APP 客户端,进入“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认证系统”操作界面,按照提示完成认证。
四、其他事项:1、退休人员须建立生存状态认证模板,如认证时提示未建立模板,请自行在APP客户端手机建模后,联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后台审核。2、无法自行完成认证的退休人员,可向相应股室咨询办理。3、请广大退休人员相互告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届时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停发养老待遇。发现冒领的责令退回,并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0938-495730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0938-495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