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4〕4号)文件,安排我单位实施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资金使用情况:使用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86.8万元,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70.6万元,共计3557.4万元。
2.项目实施结果:全县260个行政村设置294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按实际在岗人员每年1.2万元标准发放补贴,并实行动态管理。
3.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4.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清水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在全县260个行政村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940个,每户安排1人,每人每年补贴1.2万元。2024年共使用资金3423.69万元,其中使用省级配套资金270.6万元,县级衔接资金3153.09万元,资金直接补贴给个人。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对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12月底,在岗人数2817人,全年支付资金3423.69万元,项目已经完成。
公告期10天(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8-715124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09384957321(县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