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rensheju/2021-00064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12-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为确保此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清水县人社局主动作为、履职担当,在调查摸底,掌握实情的基础上,采取措施有效扎实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工作。

一、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自2020年2月起,县人社局根据中央和省、市下发的关于减免企业社保费的相关政策,及时整理注释,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现代化信息平台,积极向参保单位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二、严格政策落实。按照文件精神,自2020年2月起,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行减免严禁杜绝随意扩大减免范围和减免时限。同时加强同税务、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简化工作流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减免工作根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按照统一部署,按月、分户做好减免工作,及时反映政策成效。截止2020年12月,我县共为77户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623.19万元,为63名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16.74万元,为81户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39.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