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清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动全县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政策落实、基金监管、服务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络。
聚焦全民参保,稳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开展宣传、加强引导,提升全民参保意识,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全覆盖。开展参保扩面提质行动,加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同时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范围,促进应参尽参、应享尽享。截至目前,全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有0.48万余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在职人员有0.86万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有19.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0.32余人,参加工伤保险1.26万余人。
聚焦政策落实,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通过落实养老金调标政策,不断提升全县养老待遇水平,完成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调标工作,28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增长养老金142.47元,2100余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增长养老金101.21元,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配套增加县级基础养老金金额,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0元。延续实施社保费降费率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198户企业每月降低失业保险费约33.86万元,为195户企业每月降低工伤保险费约10.62万元。快速受理并及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为清水县民天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等46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34.5万元,指导企业合规使用稳岗补贴资金,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集中力量对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开展待遇重算工作。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用代缴政策,为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计划生育“两证户”、返贫致贫人口等“新五类”人员和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代缴2024年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用62813人628.13万元。
聚焦基金监管,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社保领域数据核查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月报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建立与民政、公安、卫健、疾控部门“四比对”和村专干“零报告”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和数据信息共享比对,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针对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养老金漏发、错发、违规领取以及欺诈骗保、套保,工伤认定和提前退休审核”等问题,通过发布整治监督公告、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开展自查自纠等方式,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采取日常报送与疑点数据定向核查比对相结合的方式,核查死亡人员1417人,及时核查省市下发疑点数据103条,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9人7.55万元。
聚焦经办服务,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梳理整合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科学设置服务窗口,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同时将服务事项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开通网办功能,扩展线上办理与实体大厅集成融合,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满足群众“就近可办”“多点可办”需求,打造立体多维的全景式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今年以来,线上线下办理资格认证、综合查询、到龄申报、关系转移等政务服务事项1.2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