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清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以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抓手,从规范案件受理、严格立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和提高工作效率入手,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实效。
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做到应受尽受,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细心审阅相关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耐心细致地向申请人讲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并指导当事人按照规范格式填写申请书。对于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的请求事项,及时告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办理,节省申请人的维权时间。
提高案件审结效率。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5日内立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跟进录入线上劳动关系办案系统,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审理结案。对事实比较清楚、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工作机制,及时、快捷、规范处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快速稳妥结案,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法律文书制作。严格按照省、市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文书样式,由书记员草拟文书,提交仲裁员对法律条文的适用合理性进行审查校对,最后提交局主要领导审签签发。在制作裁决书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说理透彻,分析推理符合实际,适用法律得当准确,使双方当事人满意。
截至目前,共受理立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件,其中调解12件,裁决5件,2件正在办理中。下一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严格依据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申请审核、立案、庭审、仲裁及文书送达,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