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本县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二)拟定和执行诏安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拟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制定合理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
(五)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和指导农业“四税”收入;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
(六)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公路建设资金和城市建设资金等。
(七)管理全县财政公共支出;根据上级规定,制定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定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
(八)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审核、转报专控商品;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十)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监管国有资本变动事宜,监缴国有资本受益;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管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
(十一)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县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
(十二)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
(十三)负责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管理。
(十四)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
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五)拟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承担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借、用、还的管理工作。
(十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管理国债兑付。
(十七)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八)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代理会计记帐工作。
(十九)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二十)加强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清水县财政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综合股(工资股)、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教科文股、国有资产管理股、金融债务股(外事股)、绩效管理及财政监督股、金融股等13个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经机构改革,现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清水县财政局下属3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清水县投融资担保中心、清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清水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3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6.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1508.75 万元,增长49.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2015年-2020年债券收入加入局预算批复。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3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16.37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1042.35 万元,增长88.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2020年债券收入加入局预算批复。
(一)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1.27万元,公用经费22.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49万元,增长8.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均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39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3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58.26 万元,增长59.34%。增长主要原因是:2015年-2020年债券收入加入局预算批复。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812.17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支出10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10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2550.10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16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322.9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
(四)培训费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新分配的公务员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费22.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6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60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76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9%,绩效评价方式为(自评)。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2020年清水县财政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