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财发〔2021〕63号
清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3月份财政支出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市财政关于第一季度经济指标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要对已形成的项目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支出进度第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现就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清工作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充分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前提下,确保一般预算支出在3月底达到7亿元以上。
二、千方百计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各部门要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查找具体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对开工或在建的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并根据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办理竣工财务结算、决算,尽快支付工程尾款。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强化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加大对重点单位支出进度的督查力度,促使其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对不能完成3月份支出任务的预算单位,将严肃问责。
清水县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