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1〕20号)文件精神及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清水县教育局、清水县商务局、清水县公安交警大队和清水县农村信用联社。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1、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有无账外设账等违法行为;查看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不符问题。
2、查看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3、重点查看政府会计制度运行情况,包括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分录编制和期末年末账务结转情况。
三、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随机抽查的4个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取得和填制以及会计核算等都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账务记载比较清晰。但部分单位存在报账资料不完善、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清水县商务局驻村帮扶补助资金原始凭证没有领导签字;清水县交通警察大队辅警保险交费税票上签字不全。
以上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清水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