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23]19号)和《天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3]14号)文件精神及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清水县教育局、清水县自然资源局、清水县卫生健康局、清水县水务局、天水文启会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水县邽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预算绩效管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预决算公开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
(二)企业
企业准则执行和税收征管质量等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参与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违法行为。
三、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随机抽查的4个行政事业单位、1个代理记账机构和1个企业均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以及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合法,信息披露较为充分完整,部门预决算公开基本符合要求,会计档案整理也较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期限发布合同公告、未进行合同和验收手续备案。
县教育局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手续未备案,部分学校采购节约率为零;县卫生健康局个别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期限发布合同公告、进行合同和验收手续备案,货物采购验收手续不全;县自然资源局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手续未按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在法定期限发布合同公告及备案。
(二)个别原始凭证不全、签字不全。
县卫生健康局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无签订日期,未加盖公章及验收记录不全;原始凭证普遍签字不全,个别原始凭证未签字支付;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11月4日支付张安太花舞北山搬迁坟墓补偿费,无补偿依据。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县自然资源局记账不规范,导致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为负数,总账、明细账不准确,本单位职工出差未从差旅费中支付,从办公费中支付。
(四)应付未付项目工程款。
县教育局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查出的清水县西关小学分校建设项目应付未付项目工程款截至检查日未支付。
(五)代理记账机构未严格遵守《会计法》等相关规定。
天水文启会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票前没有给税务局报送协议,个别原始凭证签字不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未盖公章。
(六)企业未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清水县邽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交未交国有资本收益6.65万元,违规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0.96万元,县蓝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少计利润16.9万元,三个问题已整改。
以上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