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能职责,根据《清水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23〕35号)文件精神,清水县财政局决定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社会咨询等中介机构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有意愿从事财会监督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督、投资建设、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事务、财会审计、金融经济等多个专业领域或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对达不到学历或职称要求,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熟悉财会监督工作的,经县财政局审核认定后,可纳入专家库;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表述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财会监督相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部门考核、监督管理。
二、征集申请程序
1.申报
申请入库的专家学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清水县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申请表(从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
(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从事过财会监督检查的实例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应将以上材料连同电子版,于2024年9月6日前报送至清水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及财政监督股,同时提供佐证资料原件。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
县财政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专家学者入库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步确定的入库名单报县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入库
县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已通过入库资格审核的专家学者信息录入清水县财会监督人才库。人才库建立后,全县财会监督专家的选用将从人才库中抽取,报酬根据相关规定
执行。
三、主要工作
受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委托开展财会监督相关工作。
1.参与财会监督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及咨询;
2.担任全县财会制度法规、内部控制等培训师资,开展政策宣传与课题交流;
3.参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撰写检查报告等;
4.参与财政内控制度研究、修订与管理;
5.参与财政对预算部门财会监督管理的考核工作;
6.参与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工作;
7.参与财会监督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夏洁
联系电话:0938-7151037
地 址:清水县财政局
邮 编:741400
清水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