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一环,是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近期,按照“务实、管用、高效”的原则,清水县财政局部署开展2023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落实三项举措,科学精准发力,促进重点评价工作提质增效,发挥更大效力。
一是全面覆盖、协同实施。县级财政今年共开展8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包括6个项目评价和2个部门整体评价,评价领域覆盖了基金预算、专项债券、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各类项目。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建立“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为目的,以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为抓手,在预算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机构,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和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024年4月10日,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召开了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进点会。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以及财政归口业务股室,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参与人员认真组织衔接,确保评价工作按既定流程实施。第三方机构加强与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沟通,互相探讨、多方论证,提炼部门个性化指标,在梳理部门(单位)完绩效目标相关指标、自评报告等评价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确保评价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创新模式、提高质量。坚持“不唯数量重质量”,在实施“一揽子”政策评价、全周期跟踪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县委、县政府关注的县级重点项目,采取“常态化、两结合”的模式开展评价,即建立“年年有评价、侧重各不同”的常态化评价机制,通过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内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质效。对县教育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做到标准统一、横向可比、结果可用。财政与第三方机构实行定期沟通机制,确保项目的评价进度和方向。对重点绩效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延伸评价至末端,通过检查资金分配的合法性、使用的合规性以及效益性,实事求是地反映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以及绩效的全过程。
三是改进机制、打造精品。实施绩效评价“精品工程”,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报告、及时汇报等方式,打造评价样板,增强评价效果。一是改进流程。逐步建立方案、报告内审会机制,加强研究论证,增强方案科学性和报告权威性。强化财政部门在组织协调、争议裁定、报告反馈中的主体作用,减轻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协调压力,使其更加专注于提高执业质量。二是优化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和实用导向,优化调整报告格式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应用导向,消除一些报告“华而不实”“长而无用”等通病。三是及时汇报。探索建立“成熟一批汇报一批”的汇报机制,推动重点绩效工作结果早形成、早汇报、早应用。优先选取质量高、问题准、建议实的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更好发挥重点评价服务决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