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254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以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助力营商环境大优化
发布日期:2024-06-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清水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核工作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多项措施,助力全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制度。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县政府采购项目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集中采购外,货物和服务类达到30万元以上、工程类6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要求采购人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意向公开公告。2024年上半年,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共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48条,涉及计划采购金额10584.34万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的落实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是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2024年上半年全县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共22个,涉及计划采购金额3201.12万元,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金额2769.62万元,预留比例达86.52%,其中面向小微预留采购金额2157.62万元。

三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水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问题。清水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的信用记录、信用报告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选为诚信典型或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商在评审环节给予加分支持。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全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继续执行10%20%价格扣除优惠,工程类采购项目执行3%5%价格扣除优惠。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为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交易成本,激活企业资金回笼,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资金。

通过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效能。下一步,清水县财政局将对标全省先进市县经验,聚焦企业需求,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以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