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584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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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2023年度清水县司法局(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目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3、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县政府行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承办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10、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乡镇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二级单位有清水县公证处(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人员在职共计71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45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80.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3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省司法厅下达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年初结转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7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9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8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50万元,占81.99%;项目支出176.52万元,占18.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9.99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69.03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省司法厅下达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年初结转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03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省司法厅下达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年初结转资金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99.54万元,占8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2万元,占8.28%;卫生健康支出29.60万元,占3.02%;农林水支出10.13万元,占1.03%;住房保障支出59.60万元,占6.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1.64万元,支出决算为97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省司法厅下达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年初结转资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90万元,支出决算为8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47万元,支出决算为2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生活及通讯补助年初单位未做预算,由省市财政直接拨款。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6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4万元,增长120.63%,主要原因是:20238月新分配公务员10人,公用经费增加,公务交通费用也包含其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广告制作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广告制作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5万元,增长133.8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7.91%,主要原因是县直部门及乡镇执法人员网上学法培训人数增加,增加培训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9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乡镇司法所开展业务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二级项目1,共涉及资金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组织对“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从立项、预算安排、项目实施到资金支付,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进行,无违法违规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自评表详见附件2

1.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5万元,预算调整数5万元,实际执行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安排,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4次,支付授课老师讲课费、差旅费、会场租金、条幅制作、会务保障费用等;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支付场地布置搭建费用、宣传品印制费用等;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法治栏目》、《一把手谈法治》专栏等,提供宣传服务费用,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法治清水”“平安清水”做出新的贡献。

2.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万元,实际执行3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社区矫正股负责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帮扶,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领导、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

3、县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万元,实际执行2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年初预算执行。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详细的方案。能够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责任制,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和高效的支出目标。

全县267个村(社区)均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有偿服务率达100%;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6人次;代写各种法律事务文书100余份;到各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63场,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次,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群众法律知晓率明显提高。

4、公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费用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6万元,实际下达3.6万元,执行3.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处主要用于公证业务宣传资料印制,办理公证所需的各项资料购置,为办理公证提供保障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办结各类公证160件;二是接待法律咨询900余人/次。三是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达到了节约和高效的支出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计4个,全年预算16万元,全年支出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4个项目自评

结果均为“优”。(自评报告内容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x

 附件2-清水县司法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汇总).xls

 附件3-清水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