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司法局 清水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
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甘司发电〔2020〕6号)和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复核工作的通知》(天司发〔2020〕37号)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对已命名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复核,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现就做好我县的复查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已命名的我县18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名单见附件)。
二、复核标准
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指导标准》进行。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复查复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认真做好复查复核工作,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因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提供县纪委和公安机关证明)或因区划调整村(社区)名称不存在,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村(社区),征求各乡镇意见后,于6月15日前按撤销或注销情况上报县司法局。
3.县司法局将对各司法所提出的初核意见进行认真抽查和复核后,会商县民政局同意后,报市司法厅、省民政厅按程序予以撤销或注销。
附件:“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清水县司法局 清水县民政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一、第一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2个)
清水县红堡镇贾湾村 清水县永清镇北城社区
二、第二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4个)
清水县白驼镇白驼村 清水县秦亭镇百家村
清水县远门镇远门村 清水县永清镇西关村
三、第三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2个)
清水县郭川乡宋川村 清水县永清镇苏屲村
四、第四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2个)
清水县永清镇樊峡村 清水县陇东乡赵峡村
五、第五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1个)
清水县红堡镇蔡湾村
六、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2个)
清水县永清镇张杨村 清水县白沙乡温泉村
七、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4个)
清水县白沙乡白沙村 清水县金集镇瓦寨村
清水县黄门乡马什村 清水县白驼镇玉屏村
八、第八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2个)
清水县秦亭乡赵尧村 清水县永清镇温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