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1-00095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治县办法【2021】8号 中共清水县委宣传部 中共清水县委全面依法 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清水县司法局关于 印发《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清水县委宣传部 中共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清水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清水县委宣传部           中共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清水县司法局

                                                                                  2021年5月7日

                                   

                                         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2.广泛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普法工作的思路举措,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加强统筹谋划,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3.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认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七五”普法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意见建议,形成“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提请县委、县政府批转《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4.筹备召开“八五”普法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县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本行业“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三、强化督导考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5.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公布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建立责任提示、定期抽查制度。做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加强普法责任制检查督导,推动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讲法。

6.建立普法考核工作机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衔接,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以考核促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7.做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暨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编制年度守法普法工作任务清单,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抓住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8.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实施,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9.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会前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和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完成好年度学法和考试工作。

10.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副校长的选聘使用,加强学校法治课师资培养,促进学校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和效果“五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

11.加强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抓好主题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2. 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民法典宣讲和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13. 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宣传行动,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14.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知识竞赛,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15.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督促部门单位落实宪法讲座、宪法竞赛、宪法宣誓等,努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六、深化基层治理,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6.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制定《清水县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平安乡村建设、乡村文明创建等,深入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17. 继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贯彻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开展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争取把乡村振兴示范村同步培养成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督促乡镇培训“法律明白人”1000人,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七、强化文化引领,提高普法工作质量水平

18.加强法治文化创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和全省、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村(社区)居民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家庭责任、社会责任,营造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氛围。

19.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书屋、普法工作站(广播站)等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法律八进”创建活动,创建1-2个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宗教场所示范点。

20. 加大媒体普法宣传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及时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加强“清水司法”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在基层的推广使用,加强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动村(社区)建立村(社区)普法微信群,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2021年重要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见附件),认真履行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及时向县司法局宣教股报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7151316(兼传真)

附件: 2021年重要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2021年度重要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月份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3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县水务局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县教育局

4月

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县发改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工商联

全国税收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县税务局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县国家安全办公室

县司法局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民工法治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工伤保险条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5月

5月

“5·1”国际劳动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县总工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5·4”青年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团县委

县教育局

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

县残联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县应急管理局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宗教事务条例

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

县民族宗教事务

委员会

6月

“6·1”国际儿童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县教育局

全国节能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县发展改革局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县文化和旅游局

“6·5”世界环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县生态环境局

“6·25”全国土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

“6·26”国际禁毒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禁毒条例

县禁毒办

县公安局

7月

“7·1”建党节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直机关工委

8月

“8·1”建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8·8”全民健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县文化和旅游局

9月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志愿服务条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县委宣传部

县文明办

中国农民丰收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县农业农村局

网络安全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县委网信办

“9·30”烈士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国质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县市场监管局

10月

“10·1”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县委宣传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司法局

全国敬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县卫健局

县民政局

11月

“11·9”消防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县应急管理局

12月

世界艾滋病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县卫健局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12·4”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县应急管理局


中共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