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县公证处、天水都茂律师事务所、各股室:
现将《2021 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司法局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统筹推进法治清水建设,做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责任重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全体干部要大力弘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坚定信心、苦干实干,把握用好重大机遇,在新征程中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好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平安清水、法治清水建设,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2021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定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对党绝对忠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政治本色、司法行政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大事小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坚定清醒,确保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带头走在前列,推动学习真正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营造本系统意识形态良好氛围。
(三)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筑魂工程,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切实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负责、大胆管理。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进一步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等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各领域全过程。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梳理,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制定防控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二、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法治清水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及落实举措,确保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县真正落到实处。制定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工作措施,逐项逐条落实。各协调小组要分别建立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及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逐项推动全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二)健全完善法治清水建设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依法治县“两规则一细则”,健全完善贯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和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加强各协调小组执行职能,推动县直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严格落实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报告、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等制度,强化工作制度执行力,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统筹推进法治工作的效能。
(三)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推动牵头单位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参加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年内完成各类任务必须办结、启动各类任务部署实施、持续推进各类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落地落实,着力构建反向约束督办问责机制,用好督察“利剑”,适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持续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厦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贯彻落实不走空、有实效。
(四)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依法依规抓好法律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管控工作,确保本系统“零输入”、“零感染”。继续深化拓展法治扶贫工作,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涉法”返贫现象发生。聚焦疫情防控、生态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推动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切实做好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接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努力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严格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水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机制,认真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充分发挥永清镇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民意、充分汲取民智、高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机制、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等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能力水平。
(二)坚持执法为民,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检查指导,加大行政柔性执法推进力度,全面推动“两轻一免"清单制度落实,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县乡二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继续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评选先进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三)促进司法公正,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分析,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法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建立行政复议应诉纠错通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机关自我纠错层级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督促、宣传培训工作,运用调解、听证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维护法律权威。
(四)坚持依法决策,提高政府法律事务质效。精心安排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筹备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举办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和县长法治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政府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行政合同、行政决策等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使用、管理工作,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提高政府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等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一)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守法作为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性工作,全面总结“七五”普法成效经验,推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创新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内容形式,树立宪法法律权成,广泛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普法工作督查考核,编制公布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报告评议制度,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二)持续深化强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涉农执法、涉农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探索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促进基层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挖掘法治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法治文化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持续树牢系统观念。系统是司法行政的最大特色和独特优势。经过坚持不懈的建设,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总体处于基础稳固、发展稳健的状态。但同时也存在系统意识淡化的问题,严重削弱了司法行政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职能职责发挥,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下最大的决心,用最大的干劲,从拓展和提升入手,从观念转变抓起,落实思路和措施。要树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大家庭观念,树立只有乡镇基层工作干好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好的上下一盘棋意识,县乡都要切实发挥系统优势,明确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基层、保障基层的工作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畅通县司法局与乡镇司法所沟通衔接机制,增强基层活力。以建立工作包抓机制为纽带,由县局分管领导包抓乡镇,层层抓落实,形成基层敢创敢干,县局常调研指导的良性循环机制,群策群力,携手共进,凝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力量。以创建基层示范点为抓手,集中精力打造和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能推广的工作亮点特色,让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群众、更接地气,做大做强清水司法行政品牌;以开展司法所观摩交流为依托,适时组织18乡镇司法所重点工作观摩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先进学习、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以狠抓司法所体制机制建设为突破,统一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充实司法所力量,加大协调汇报力度,逐步解决一些司法所长兼职、司法助理员调整频繁等长期制约基层司法所的瓶颈问题,提升基层工作水平。
五、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紧扣“两快两全”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市《实施意见》,着力为群众提供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构建全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2345"工作要求,推动落实《清水县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配置必要的基础设施、法律服务人员和智能终端,进一步推进“全业务”进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机构实体化运行,联通法律服务机构、“12348甘肃法网”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逐步实现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的信息共享、互动支持。统筹优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末梢”延伸,破解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
(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行业公信力,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做细做实涉民生、营商环境类法律咨询、风险评估、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工作。深化律师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治扶贫、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为重大案(事)件处置、信访案件调解处理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法律帮助。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降低门槛,畅通渠道,积极做好农民工、残疾人、青少年、军人军属、下岗失业人员和妇女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健全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制度,落实法律援助补贴。继续做好公证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规范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收入分配、奖励激励等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探索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方式,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取得突破。
六、坚持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切实深化平安清水建设
(一)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持续做好《社区桥正法》的学习宣传贯物实施,确保学习宣传广辐射、见实效,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衔接机制,依法设置社区矫正委员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议事决策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形成有效执法合力。坚持专群结合,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途径、方式、内容、保障等制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个案矫正、个别化矫正,严防脱管漏管,实现精准监管教育。持续加强“智慧矫正”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
(二)立足重点人群管控,推进安置帮教措施落实落细。认真履行好平安清水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管理办公室职责,推动成员单位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协调各部门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政策措施,抓好社会帮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配合开展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实证调查,认真抓好刑释解矫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健全衔接机制,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的无缝衔接管理,持续推进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工作,加大远程视频会见频次,为服刑、戒毒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务。
(三)着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培育一批“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年内在全县建成10个以上个人解调室,加快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邻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调处排查出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严防“民转刑”等案事件发生。要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持续推动人民群众参与促进司法公正。
七、坚持改革创新,积极为司法行政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大力推进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抓好《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重点任务重要举措责任分解表)》、《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和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的落实工作,按要求推进法律服务、律师行业党建等司法行政重点改革工作。
(二)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实现“智慧矫正”“智慧普法”“智慧调解”“智慧法务”“智慧政务”等目标要求,完成好司法行政各条线路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持续推进指挥中心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三)改革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做好信息采编工作,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信息工作提质增效,发挥好信息上传下达、服务决策、加强交流、扩大宣传、推动落实的作用。全面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网群工作,充分运用好全县司法行政新媒体矩阵平台,加强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着力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司法行政“网军”队伍力量,落实“三同步”要求,做好涉司法行政领域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社会舆论引导和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八、坚持抓好教育整顿,着力打造一支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一)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把对党忠诚教育摆在第一位,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教育引导广大司行政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更强的党性原则、政治觉悟、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以解决公证、律师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紧紧围绕问题多发、高发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有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用制度机制巩固成果。
(二)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把教育整顿与抓好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专门人才队伍。注重选拔政治上强、能够驾驭全局、敢于担当、经验丰富、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形成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的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
(三)积极担当作为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增强担当作为意识,树立多干事、快干事、干好事的正风正气,切实解决“推脱绕”问题,认真履职尽责,提高实效,推进工作。持续深化“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以岗位练兵、专业知识学习考试测验等为抓手,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盯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强化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