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1-0011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司发〔2021〕47号清水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清水县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省属驻有关单位:

  现将《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清水县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清水县司法局

   2021722

 

     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

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清水县整改方案

202012月,司法部第三专项监督组对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的通报》,指出三方面具体问题和具体整改要求。20216月,省司法厅印发了《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7月,市司法局印发了《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司法部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落实的必要性,通过问题整改,促使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推进工作还存在不平衡现象

问题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工作中,各县区之间、各执法领域之间、各工作部门和单位之间不平衡。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宣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

2.狠抓任务落实。严格对照《清水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和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要求,瞄准突出问题,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头,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落实的局面。  

3.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表彰奖励,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全方位宣传推行制度机制的重要意义,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各乡镇、各执法领域、各部门和单位平衡发力、全面推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省属驻县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制度落实的力度和深度还存在差距

问题2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主要存在选择性公示、该公示未公示、在内部网站公示,以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事前公开。认真落实《清水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梳理并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完善并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审批机构、办理时限等内容。

   2.加强事中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制式服装、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执法中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救济途径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同时,要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结果公开。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甘肃)“执法公示专栏”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要求,于每年131日前在本机关网站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县司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未公开的要立即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省属驻县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20218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存在现场记录、归档保管、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选择性使用执法记录仪,且对音像记录后期归档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1.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认真落实《清水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的证据作用。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和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根据实际制定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本机关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结合执法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

3.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实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

    5.发挥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省属驻县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方面,存在审核走过场、归档不规范、审核质量不高、审核力量不足等问题,一些部门、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没有达到不少于执法总人数5%的比例要求。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清水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直接关系当事人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决定前都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落实法制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大审核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合规。严格规范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4.加强审核队伍建设。部门、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强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法律专业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审核岗位,配强工作力量,使审核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最少不得少于2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针对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省属驻县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执法保障能力还不能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问题5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整改措施:

1.更新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破除传统观念障碍,切实用信息化思维理念谋划和推动工作,按照国家数字政府建设战略部署和省上要求,积极打造全面网络化、高度信息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新形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直接部署、直接推动、直接研究,有效解决困扰信息化建设的“建、管、用”等困难问题,大力推广应用行政执法APP。

2.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成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应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与 “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力求信息化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省属驻县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不高,缺乏有效培训。

整改措施:

1.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国家标准式样执法证件集中换证为契机,2022年底前,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身份不符和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将学习培训贯彻执法全过程,采取线上线下、建立学法日等多种方式,把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法律知识相结合,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和相关领域业务法律知识轮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今年完成全行政执法人员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轮训工作。

3.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各部门、单位以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执法岗位大学习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证据收集与事实分析等基础办案技能,不断适应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省属驻县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保障不到位的现象,如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尚未满足执法办案的需求。

整改举措:

1.严格落实经费保障标准。将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对照国务院各部委出台的指导标准,结合财政实际,坚持行政执法经费向基层倾斜,因地制宜统筹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装备,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权。

2.完善经费保障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经费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率,促使行政执法经费使用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3.配备综合执法制式服装。按照省司法厅安排部署,统计汇总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数据,摸清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底数,做好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有效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县政府部门,各乡镇政府,省属驻县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突出问题整改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依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快推动专项监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问题整改。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问题清单进行认真研究,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及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把时间节点,倒排整改工期,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推动整改见底清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分别20218151215前报送县司法局。

(三)从严督导检查。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把监督检查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督促各部门、单位把当下改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统筹起来,既全面对标对表,对症下药治顽疾,又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形成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见实效。对整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或者对整改要求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工作滞后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工作指导推动,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制度机制在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落实。县司法局要积极统筹好条块关系,切实担负起全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协调推动职责要在指导规范全县工作的同时,带头落实好本机关的制度实施工作,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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