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省司法厅开发了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现将信息系统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乡镇、各部门结合《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实施方案》(甘司发〔2021〕183号)抓好落实。
一、登录方式
信息系统基于互联网环境运行,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一是访问甘肃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点击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图标模块进行登录;二是直接访问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网站地址为:http://gfxwj.sft.gansu.gov.cn)登录;三是在浏览器中输入系统IP地址(117.156.20.227:8190/public)登录。
二、登录账号及密码
各乡镇、各部门备案人员登录名为乡镇、部门全称汉字拼音首字母加bary,具体登录账号详见附件1。登录初始密码统一设置为abc123!!。为确保账号安全,请使用人员登录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三、主要功能
信息系统具有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意见征集、审查建议申请、督查考核和监管全流程等各项功能,同时在手机端运行“甘行文”APP(扫描信息系统登录首页上的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使用人员还可通过微信登录信息系统(关注甘肃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后登录)。信息系统为全省所有使用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服务,内置数据库包含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140余万条信息,并动态进行更新。
四、有关要求
(一)信息系统是全省统一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发布平台、集约管理平台、信息共享平台、高效查询平台,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对照《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安排运行实施,选派责任心强、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担任信息系统备案人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信息系统基于互联网运行,仅供我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使用,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密教育工作,凡涉密、不予公开的资料严禁上传至本系统任何模块。各乡镇、各部门上传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经提交,即通过系统面向社会同步公开发布,并提供下载和检索功能,请上传前务必做好文本核对工作。
(三)在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核功能中,系统对上传文件中涉及的敏感词句(可能引起歧义或导致文件违法违规的,如备案、审批、缴纳等)将标红显示,提醒审查人员关注。目前敏感词库正在逐步完善中,请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供相关敏感词句,省司法厅将定期纳入敏感词库,方便工作人员审核。
(四)信息系统由省司法厅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研发设计,请各县区、各部门结合《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工作,积极参与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并将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至县司法局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科,县司法局汇总后将及时报送省司法厅。
联系人:李丹青 电话:0938-8296396
信息系统操作
交流群二维码:
附件:1.各乡镇、部门账号分配表
2.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县区政府账号管理员、备案人员、初审人员、复审人员、终审人员使用)
3.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市县区政府部门备案人员、乡镇政府备案人员使用)
清水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各乡镇、部门账号分配表
序号 乡镇、部门 备案人员账号
1 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 qsxyqzrmzfbary
2 清水县红堡镇人民政府 qsxhbzrmzfbary
3 清水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qsxbszrmzfbary
4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qsxbtzrmzfbary
5 清水县松树镇人民政府 qsxsszrmzfbary
6 清水县王河镇人民政府 qsxwhzrmzfbary
7 清水县远门镇人民政府 qsxymzrmzfbary
8 清水县土门镇人民政府 qsxtmzrmzfbary
9 清水县郭川镇人民政府 qsxgczrmzfbary
10 清水县金集镇人民政府 qsxjjzrmzfbary
11 清水县贾川乡人民政府 qsxjcxrmzfbary
12 清水县丰望乡人民政府 qsxfwxrmzfbary
13 清水县草川铺镇人民政府 qsxccpzrmzfbary
14 清水县陇东镇人民政府 qsxldzrmzfbary
15 清水县黄门镇人民政府 qsxhmzrmzfbary
16 清水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qsxxcxrmzfbary
17 清水县秦亭镇人民政府 qsxqtzrmzfbary
18 清水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qsxsmzrmzfbary
19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qsxrmzfbgsbary
20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qsxfzhggjbary
21 清水县教育局 qsxjyjbary
22 清水县科学技术局 qsxkxjsjbary
23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qsxgyhxxhjbary
24 清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qsxmzzjswjbary
25 清水县公安局 qsxgajbary
26 清水县民政局 qsxmzjbary
27 清水县司法局 qsxsfjbary
28 清水县财政局 qsxczjbary
29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qsxrlzyhshbzjbary
30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qsxzrzyjbary
31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qsxzfhcxjsjbary
32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qsxjtysjbary
33 清水县水务局 qsxswjbary
34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qsxnyncjbary
35 清水县商务局 qsxshangwujubary
36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qsxwtgdhlyjjbary
37 清水县卫生健康局 qsxwsjkjbary
38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qsxtyjrswjbary
39 清水县应急管理局 qsxyjgljbary
40 清水县审计局 qsxsjjbary
41 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qsxscjdgljbary
42 清水县统计局 qsxtjjbary
43 清水县乡村振兴局 qsxxczxjbary
44 清水县地震局 qsxdzjbary
45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qsxylbzjbary
附件2
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
文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市县区政府部门备案人员、乡镇政府备案人员使用)
一、账号权限及功能
市、县区政府部门备案人员账号负责向本级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发布本部门或部门负责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公告;负责上传本部门需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乡镇政府备案人员负责向上本级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发布本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公告。
二、备案审查
(一)操作流程。1.关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发布的文件,各部门备案人员、乡镇政府备案人员账号登录后在备案审查模块中点击备案审查列表,再点击添加报备文件按钮,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报备。2.关于2021年1月1日以前发布的文件,各部门备案人员、乡镇政府备案人员账号登录后在备案审查模块中点击历史文件上传按钮,再点击添加历史文件按钮,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报备。
(二)注意事项。1.2021年12月31日后将关闭历史文件上传通道,请及时上传现行有效的文件,否则新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有废止情形,系统将不支持替换原文件。2.报备的文件、上传的历史文件一经提交,即刻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首页显示,如未显示,请及时联系市司法局。
三、合法性审核(仅市、县区政府部门使用)
(一)操作流程。各部门备案人员登陆后,点击合法性审核模块,再点击合法性审核列表,点击添加合法性审核文件按钮,上传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操作。
(二)注意事项。1.合法性审核需按公文流程由本级政府批转,未经批转的文件审核人员将由系统作退回处理。2.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收到纸质审核材料,部门备案人员通过系统完成资料上传后开始计算合法性审核时限,未通过系统上传资料,审核程序不予启动。3.各部门严禁上传任何涉密、不予公开的资料,合法性审核工作所需要的涉密资料应当过线下保密通道流转。
四、意见征集
(一)操作流程。各部门备案人员、乡镇备案人员账号登陆后,在意见征集模块中,点击意见征集发布列表,再点击发布意见征集公告,然后输入上传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后进行发布。
(二)注意事项。经过信息系统征集意见的文件,报备时将能够进行搜索关联,备案的文件是否经过系统征集意见将作为报备规范率的重要指标。
五、内部试审
为方便各部门备案审查及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信息系统开通了内部试审模块,可上传需要审核的文件与系统法律法规库中140余万条数据进行比对审核。部门备案人员、乡镇备案人员登录后,在内部试审模块中,点击选取文件按钮,上传需要审核的文件,在上传的文件文本中用鼠标拉选比对内容,在选中(呈蓝色)内容上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搜索,右边即显示数据库搜索比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