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3-00035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司法局六项措施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日期:2023-09-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司法局六项措施扎实抓好

人民调解工作

近年来清水县司法局以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平安清水、和谐清水”为目标,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防范和调处矛盾纠纷,为生态和谐文明的清水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广泛宣传发动为渠道,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

  组织各司法所开展“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主题,采取设立宣传站点、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口号、散发围裙、手提袋、扑克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吸引社会各界关注,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以组织网络建设为抓手,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大调解”格局,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近年来,清水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在全18乡(镇)9社区260个村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村建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构建起乡(镇)、村三级为主、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依托乡(镇)、村网格化管理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基础建设。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定纷止争作用不断凸显。截至目前,清水县已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确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24件、调解成功1013件,成功率99%。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多年来,清水县司法局通过完善制度保建设,按照标准规范化、运行程序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实行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要求明示上墙,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围绕基层稳定,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着力做好“第一道防线”建设,建立起从预防、排查、调处、回访到归档整理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定期排查、集中接访、包案调处、督查督办、上下联动的良性运行机制,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四、以加强培训为起点,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对辖区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对基层调解员实行分级培训制度,重点就工作规章、工作制度、规范化卷宗制作等内容进行培训。各乡(村(社区)还紧盯问题,从提高调解员素质入手,充分利用矛盾分析会、工作点评会、工作布置会等机会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定期开展交流,收到较好效果。

  五、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活力

  通过组织基层调解员参加全省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以及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最美人民调解员”等活动,培养和挖掘基层优秀的调解人才,树立品牌调解员,以点带面推动基层调解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卷宗和协议书评查等活动,有效规范调解行为,提高基层调解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以有效结合为突破点,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一是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有机结合。指导各级调委会积极参与乡(镇)、村(社区)治安联防和值班巡逻等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人民调解与法治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现“以普促调,以调助普”的良好效果。三是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有机结合。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了“援调对接”机制,开展了系列便民、利民法律援助活动,丰富了人民调解工作内涵。四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清水县司法局与清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发文成立了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委会的成立,是县法院、司法局创新专业性调解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有效缓解了县法院诉讼工作压力,受到了省、市上级法院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