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为科学选择和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提高公众参与度,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县政府公开征集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项目要求
(一)拟立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总体要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表达人民意愿。
(二)对于涉及全局性工作或重大改革,或者对社会影响重大、涉及面广、牵涉多个部门共同配合的行政管理事项,可以提请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对需要列入计划的项目,按要求将文件名称、制定或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可初步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拟稿。
二、报送要求
报送县政府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需提供2024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表,于2月29日前书面报送县司法局。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进行研究论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过期报送的建议项目,将不再纳入2024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原则上不进行备案审查工作。
附件:2024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表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2024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建议项目名称 | |
建议项目类别 | |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依据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 | |
是否有草案文本和起草说明 | |
领导签字 (加盖公章)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