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机关: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2022年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现就做好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一)参评案卷
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标准
案卷评查标准按照《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1)和《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执行。评查标准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基础标准不设分值,有一项内容不符合标准即为不合格案卷。一般标准实行百分制,扣除不符合内容项的相应分值,余分即为评查案卷得分。案卷中不需要使用的文书按所占分值自动累加,标准之外的文书种类不参评不扣分。评查结果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评查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案卷;70分至89分为合格案卷;70分以下为不合格案卷。
(三)评查步骤
评查工作从2022年9月5日开始,11月中旬结束,分为两个阶段:
1.自查自评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本机关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对本机关参评案卷进行自查,填写案卷评查工作表(附件3)附卷,自查率要达到100%。
各行政执法机关于9月15日前将自查的行政许可(不含当场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目录(附件4)报送县司法局确定抽查案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但未实施而无案卷的行政执法机关,要作出书面说明。
2.集中抽查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自查结束后,各行政执法机关于9月15日前将抽查案卷(附案卷评查工作表)、案卷交接清单(附件5)一式两份、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司法局。抽查案卷目录中必须有公安、劳动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执法领域和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案卷。抽查案卷数量见重点行政执法机关抽查案卷分配表(附件7)。
县司法局将组织力量,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对抽查的案卷逐卷进行评查,作出评查意见和评分。
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此次参评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遴选,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柔性执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好的案件,参照行政许可案例格式(附件8)和行政处罚案例格式(附件9)编撰指导案例,县级重点行政执法机关编撰指导案例数详见分配表(附件10)。各行政执法机关于10月15日前将案例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县司法局,并通过本本机关政务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紧盯时间步骤,统筹推进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阶段任务。不按时限要求报送案卷、案例和相关资料的乡镇和行政执法机关,不参与案卷评查先进单位的评选,所报案卷不评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通过评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深入查找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柔性执法“两轻一免”清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进行评查,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级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系统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的检查指导。县司法局将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注重发现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和示范引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考核。
清水县司法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