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三举措”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
职能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我县采取切实举措积极发挥永清镇、城南社区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让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辖区百姓和立法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让基层声音原汁原味抵达立法机关,助力推动良法善治。
一是畅通渠道,广泛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县司法局在接收到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来的意见征求函之后,及时转发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托立法联系点开展群众接待咨询,听取群众的呼声,收集群众关于立法的意见建议,鼓励和引导群众建言献策。同时利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分大厅,在接待群众办事过程中扩散意见征求信息,积极开展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二是注重发挥实效,认真及时反馈。认真参与地方性法规或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征求基层不同的主体的意见,为地方立法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确保原汁原味及时准确全面反馈民意,真实反馈上报。同时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较突出普遍的问题,能及时与县人大法工委汇报沟通。
三是积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目的,是让地方立法能更多的体现民意,尊重民意,顺从民意,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有生命力。清水县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在立法联系工作中有参与感,有主人翁意识,有存在感、获得感。同时也在建言献策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熏陶,增强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达到宣传与教育同步的效果。
下一步,清水县将持续扩大立法征询对象覆盖面,配合各级立法机关在法律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宣传、实施、评估环节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不断开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