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4-00023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4-06-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清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降低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18个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强化平安稳定职责担当,不断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通过组织召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司法所长月例会,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

强化信息化核查。今年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9人,解除36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32人全部纳入监管,并建立了社区矫正档案档案。司法所每日通过甘肃省社区矫正监管平台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定位,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处理、报告。同时,通过电话核查、微信视频、实时位置共享、钉钉打卡等形式核查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

严格报告落实制度。在重点时段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按时报告个人行动轨迹以及生活和工作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司法所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对象报告情况适时为矫正对象提出意见并开展针对性的口头或当面警示教育,今年累计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2人次,警告1人次。

严把外出请销假审批关。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管理规定,对外出请假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外出请假的社区矫正对象法定事由严格核实,做到应批尽批,对不符合法定事由的社区矫正对象坚决不予批准。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今年共批准外出26人次,不予批准外出4人次。

加强督查检查。513日至17日,我局组织分管领导、社区矫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股工作人员,深入18个司法所,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档案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要求限期整改。

激活“智慧矫正”高效运转。以数据融通为中心,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作用,完善政法各部门社区矫正工作互联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通,强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大数据平台共办理案件31件,其中调查评估5件,入矫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