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动《清水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清治县委发〔2021〕7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落细,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 2022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市依法治市办明电〔202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述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认识增强自觉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述法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工作安排,有利于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绝大多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推动述法工作提质增效。要以述法为切入点,通过述法有效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清水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二、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增强述法工作实效
(一)确保应述尽述。严格落实《实施方案》规定,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参照《实施方案》进行述法,增强述法辐射效应,确保“应述尽述”,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二)细化职责清单。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述法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级各类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一把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三)规范报告内容。切实改进述法报告内容“记流水账”“大而化之”等问题,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述法重点,规范开展述法。述法报告要紧密结合实际谈理解、谈认识,确保述法有思考、有内容、有辨识度,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杜绝搞“上下一般粗”同质化述法、“左右互相抄”复制式述法。
(四)丰富述法形式。在以年终述职书面述法为主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单位特点,对述法工作的主体范围、重点内容、组织形式、评议规则等进行探索创新,运用多种述法形式,通过增强现场感、仪式感,有效触动“关键少数”。推动开展专题述法,细化专题述法有关工作安排,明确述法对象、组织频次、评议方式等,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以探索开展现场述法,采取适当方式有序扩大公众参与。
三、加强协同联动,推动述法结果运用
述法与法治考核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重要内容的工作举措。要深入理解二者在思想上同根同源、在工作上交织互促的内在联系,不断增强述法与法治考核协同联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链条贯通。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性强化述法评议工作,就参与民主评议的具体方式进行研究,着力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参与年终述职民主评议有关工作机制,研究建立专题述法点评、测评结果纳入法治考核有关制度;推动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建立述法结果与干部评价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街接配合,推动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强化述法与法治督察的协同联动,将述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通过述法进一步检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切实发挥好对述法工作的统筹推动职责,及时落实保障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强化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街接配合,重点加强对乡镇述法工作的指导。
述法工作完成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统计各层级、各主体述法工作数据,认真梳理汇总全县述法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创新做法。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于2月16日前将2022年度述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并附电子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同时书面上报本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中共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