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凝聚法治之力 助推法治清水建设行稳致远
——清水县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2024年,清水县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法治清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切实把牢法治建设方向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法治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干部培训必学课程。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带头开展学习6次、交流研讨1次,审议相关文件6份,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5次。二是持续提升推进法治建设能力。健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用法机制,推动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会前学法、定期讲法、领导述法各项制度,深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制定《2024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法律14次,县政府常务会开展会前学法13次,开展专题讲座2次。三是全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2024年清水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4年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录制乡镇、部门“一把手”谈法治5期,制定2024年法治督察计划,定期对乡镇、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和专项督查,并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强化法治保障,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切实以高水平法治环境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落实。结合中央和省、市改革部署要求,谋划实施年度法治领域改革事项19项。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健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执法监督实战化运行机制,网上立案418件、开庭208次、调解92次,电子送达率达89.44%。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用好省级“一键举报”平台,收集办理涉企执法司法问题1条。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认领编制依申请事项818项,公共服务事项682项,政务服务事项1.4万余条,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9.99%,满意度为100%。积极开展部门集成办理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年内累计办件19万件,评价42万条,评价率达98.74%,整改率100%。三是积极保护企业和群众权益。健全“万所联万会”机制,组织政法系统干警、法律顾问、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98次,帮办实事50件。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实施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办理和农资打假为民服务、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11件,广大企业和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有力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法治化运行。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有效衔接。畅通法律顾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渠道,县政府法律顾问出席县政府常务会议5次,审查合作协议、框架合同13份,常务会议议题87份,信访答复7份。二是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和专家协审机制,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年度评估等3次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发挥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作用,完成《甘肃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等10部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征集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整治各类突出问题130个,组织全县940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和新增人员统一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场次、专题培训班3期200余人次。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调研1次、案卷评查2次,行政执法督查2次。四是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推广运用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申请平台、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累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7件,办结案件26件,纠错5件,纠错率为19.2%。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活动10余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
深化主动创稳,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常驻、轮驻、随驻”+专业调委会“定驻”+“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创新推行“网格巡查”“挂牌公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白天巡查、夜间巡更”,大力推行“进门式”婚恋家庭纠纷调处工作法。选聘151名特邀调解员,建立县级特邀调解员库,调解矛盾1600件,成功率99%。二是统筹开展全民普法守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19个、市级23个,培育“法律明白人”2064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1户。配齐186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400余场次。认真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普法宣讲·矛调示范·巡回审判”进村(社区)等宣讲活动600余次,录播“法治清水·以案释法”节目10期,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32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