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4-0002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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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司法局 坚持“六个到位”规范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发布日期:2024-06-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司法局

坚持“六个到位”规范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调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近日,清水县司法局坚持“六个到位”,对审定合格的130起人民调解案件,按照“以案定补”原则,足额兑现个案补贴。

一是主体责任到位。依据天水市司法局、天水市财政局天司发[2021]53号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水县司法局、清水县财政局及时给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直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转发《天水市司法局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并明确各调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兑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汇总上报。由县司法局统一审核,逐一兑付,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定期对人民调解补助经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兑付标准到位。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实行“一案一卷”,“一案一补”原则,根据人民调解案件的复杂程度,调解的难易程度分四个档次,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兑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三是案卷确认到位。清水县司法局对各调委会上报的人民调解卷宗(口头协议、四联单)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逐一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调解案件的发生。

四是案卷质量到位。基层股工作人员,对经过调委会初审的案卷通过阅卷,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审查,对记录内容详实、要素齐全、格式标准规范的调解卷宗进行确认,保证了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案卷一律不予申报。

五是规范程序到位。在个案补贴发放过程中,要求必须经过调委会主任审核确认签字后,制作规范的补贴发放花名册,提交局党组讨论通过后,由清水县司法局统一发放至调解员个人银行账户,杜绝他人冒领,确保案件补贴足额、及时发放到人民调解员手中。

六是跟踪回访到位。对已经兑付个案补贴的案件,采取电话回访和跟调解员见面回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调解的案件的满意程度和资金是否兑现到位进行了双向回访,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兑现,调解对象满意。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规范发放和全面兑现,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卷宗的制作质量,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率和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彰显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