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4-00032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制定《实施方案》纵深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
发布日期:2024-08-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制定《实施方案》纵深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近日,清水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作出要求。

《实施方案》指出,全面落实目录编制主体责任乡镇、各部门要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目标,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的主体责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做好事项筛选、立项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审议公布等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视化”规范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应纳入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各部门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规范运行。列入年度目录的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乡镇、各部门制定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