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以法为天 法以民为本
—— 清水县公证处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也标志着我国民商法律走向了一个新的里程。为了让我处公证人员能迅速掌握和理解《民法典》的精髓,7月14日下午,我处组织公证人员集中收看了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明主讲的《民法典开讲》中的第一讲——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
王利明副校长在讲解中,就国家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行了解读。他说:“《民法典》的出台会极大推动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有效提升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并从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则、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实现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了讲解。王利明老师还从民法典注重人文关怀、彰显人文精神的价值体系、民法典体系的创新和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科技发展所提出的需要等方面,讲述了民法典的时代特色和制度创新。
观看学习结束时,我处主任在讲话时强调,处内公证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民法典》中与我们公证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要学好用好。要把学习《民法典》当做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任务,学习不能局限于每周学习一次,要多组织学习,采取以考代学等方式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活动,强化公证人员对民法典的理解和应用,不断提升执业能力,去满足人民对法律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