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就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加快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七点要求。
一要制定印发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结合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认真起草《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
二要加强《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实施纲要》的学习,把深入学习宣传《实施纲要》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着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要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工作职责。
四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观念,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的理念,坚持依法行政,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要大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对牵头执行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采取集中组织、个人自学、理论测试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做到全员参与、人人覆盖。
七要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把关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畅通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的渠道。在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切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