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清水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民政法制宣传、监督、调研等工作。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宣传贯彻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承担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
(四)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
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的调查论证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承担孤儿、经济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和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登记、规范管理。
(八)负责全县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宣传贯彻《收养法》,依法开展收养登记,依法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收容遣送工作。
(十)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新风尚;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做好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民政业务统计工作。
(十二)拟定全县民政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加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三)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2.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民政局内设4个股室(行政股、民政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总编制36名,实有在职人员36名,离退休人员18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预算只包含本级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
|
|
|
|
|
|
|
|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943.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医疗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其他项目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94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3.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943.7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943.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623.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3.7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3.7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医疗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项目支出。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3.7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7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43.75万元,占100%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员经费(项)307.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0.6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交通补贴单独列入预算项目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公用经费(项)12.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72万元,下降9.5 %,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对预算做了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项)34.2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特困供养费(项)82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28.8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集中供养人员零花钱(项)22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孤儿生活补助费(项)4.7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福利机构运营经费和管理人员工资(项)120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项)14.0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4.04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2021年交通补贴列入人员经费预算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残疾人两项补贴(项)315.51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生补贴政策性配套(款)孤儿生活补助费(项)4.7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3.75万元,其中:一是人员经费3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二是公用经费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或下降或持平)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72万元,下降9.5 %,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对预算做了调整。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抢险救灾用车1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07.21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07.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