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天市民发〔2021〕37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全面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准确摸清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内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的具体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对标精准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帮尽帮。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兜底对象,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压紧压实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决防止因“脱保”“漏保”造成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重点任务
(一)摸底排查重点人群。一是明确排摸对象范围。排摸的重点对象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低收入人口及生活困难的失业登记人员、持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二是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开展筛查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民政局;民政局要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加大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力度,重点掌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未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困难人口的基本情况。三是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对县直相关部门对比、核查反馈的信息,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督促村委会,及时逐户逐人开展入户核查,摸清摸准、全面掌握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并同步将摸排信息录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信息库或社会救助信息库。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措施。一是抓好兜底性政策落实。对摸排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但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人群,及时落实相应救助帮扶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实施常态化跟进监测。对摸排发现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但暂时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的,建立工作台账,加强风险防范,重点实施监测,持续跟踪关注家庭人口及收入、支出变化等情况。三是加大急难救助力度。对摸排发现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救助,按照后视困难变化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四是强化转介转办服务。对摸排发现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困难的群众,要及时提供转介转办服务,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救助帮扶。五是提升照料服务水平。强化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和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全面签订监护照料协议,进一步盯紧靠实监护责任,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基本生活、日常照料、住房安全、疾病治疗、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因人而异地采取亲属照料、养老公益岗服务、集中供养方式予以解决。
(三)全力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为契机,切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一是结合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抓整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和政策宣传,认真查漏补缺,及时了解掌握各类困难群体在救助帮扶方面的诉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二是结合开展“城乡低保资金规范管理整治”活动抓整改。对照市县确定的整治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掌握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任务完成等情况,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办理程序不规范、对象认定不准确、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巩固住、提升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三是结合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抓整改。及时掌握“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精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推进,结合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深入矛盾问题突出的地方,加强政策业务指导,现场督办落实,确保发现问题全部清仓见底。
三、实施步骤
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从2021年6月5日开始,至2022年6月5日结束,分五个步骤组织实施。“回头看”行动结束后,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内持续做好常态化巩固提升工作。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10日)。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对照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制定印发我县《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的实施方案》。
(二)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5日)。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学习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启动实施。
(三)排查整改阶段(2021年6月16日—2021年9月26日)。实施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百日会战”,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交换比对信息,下达分解任务,各乡镇对反馈信息、基层主动发现机制提供信息进行深入排查,坚持边反馈、边排查、边整改,建立工作台账,逐个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无盲区、不留死角,救助帮扶政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以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推动强化管理、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重点围绕迎接国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的成色,确保接受后评估中不出任何问题。
(五)深化成效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5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深化“回头看”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透明化,并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将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社会救助领域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二)强化配合协作,推进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合协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压茬推进任务落实。通过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及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监测预警、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等工作,强化兜底保障基础功能,切实增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能力。
(三)全面总结情况,及时报送材料。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要求更高,责任更加重大,各乡镇要加强工作调度,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同时,要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向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分别报送全面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进展情况,“回头看”行动结束后报送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