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做好全县困难群众等社会救助服务对象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其安全温暖越冬、快乐祥和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乡镇要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职尽责,统筹谋划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三留守人员、低收入家庭和五保家园等为重点,采取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访谈等多种方式,逐村、逐户、逐人“过筛子”,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切实摸清救助需求底数。要加大对已脱贫人口、低收入群体、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重点对象的监测排查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预警、入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实施救助,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坚持多措并举,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加强社会救助、暖冬行动、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序衔接,进一步突出救助重点、增强救助实效。对经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帮扶,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全覆盖、无遗漏。要加大探视走访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转办(介)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在疫情防控期间和“春节”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要适当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加快办理进程,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相应的救助保障范围,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问题。
三、优化精细关爱,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各乡镇要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实际困难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由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共同负责的四级联合包保制度,全面靠实包抓责任,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殡葬服务等有人管、有人陪。要严格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监护责任,把特困供养人员安全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按照摸排不停步,跟踪不间断的要求,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五保家园开展常态化走访和“四个一”关爱服务,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和防火、防电、防冻、防食物中毒、防煤烟炕烟中毒等安全隐患的宣传引导和排查整治。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乡(镇)村两级干部,统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深入开展走访帮扶活动,对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父母不能正常返乡过节的留守儿童家庭,要及时掌握困难问题,明确帮扶责任人,持续落实关爱措施,确保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温暖过节。要积极引导“就地过年”父母充分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留守子女的亲情沟通,做到“人在外,爱回家”,切实让亲情的纽带不因外出而隔断、不因距离而消失,真正让更多的留守儿童感受家庭的温暖与幸福。要全面开展探视、助医、助学和生活照料等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讲等,全面做好“一老一小”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其身体健康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实落地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和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社会救助政策的决策部署,时刻把困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共同研究解决好困难群众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广泛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的良好氛围,确保每一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