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19〕87号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2019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按照《天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天民电〔2019〕1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县清明节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重要性
清明节是群众集中开展迁坟祭祀等殡葬活动的高峰期,天干物燥,出行集中,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服务保障群众安全祭扫工作压力重大,任务艰巨。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各乡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作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面,作为乡镇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二、加强领导,全面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工作
各乡镇要深刻认识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深入贯彻落实《清水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清民发〔2019〕87号)要求,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投入,组织应急演练,对殡葬重点区域,要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整改走过场、督促检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凝聚合力,大力推行文明绿色殡葬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迁)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提倡尊老爱幼、厚养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增加改革的基层落地率和活跃度,号召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支持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祭扫等多种祭扫方式。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要将绿色殡葬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之中,使之成为绿色生活方式、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发展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群众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殡葬理念。
四、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祭扫这一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支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大主流媒体公益宣传力度,传播优秀清明文化,讲好殡葬行业故事,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提供宣传线索,推广殡葬改革优秀成果,加强政策权威解读,提前做好热点研判,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推进殡葬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各乡镇要在4月9日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清水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