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inzhengju/2021-00019
  • 发布机构: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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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民发〔2020〕123号清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民2020123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农村治理的组织基础,现将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民政局

                                                         2020年62



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是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决胜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加强农村治理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夯实农村治理的组织基础,全面提升农村治理能力,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民电〔2020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按照省领导提出的“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自己的事儿自己办”“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明显遏制家庭邻里矛盾引发的恶性死人伤人事件”的要求,主动适应“三农”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着力提升自身能力、议事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培育文明乡风、应对突发事件、服务群众能力方面,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夯实乡村治理基层基础,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夯基固本行动

1.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运用2019年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统计成果,针对村民委员会作用发挥好、一般、差三种不同类型,采取相应措施,分类改进提高。重点整顿作用发挥差的村民委员会,要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一村一策”整改提升方案,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机制,持续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及时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大力选拔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经济能人、新乡贤担任村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和农村“五老”人员等兼职从事村级工作。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民委员会班子。

2.加强村级工作人员培训。采取乡(镇)级日常教育培训的方式,抓好村级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对村“两委”委员、村后备干部的培训。大力推荐、选送优秀村干部至县、市、省级示范培训班学习。

3.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加大农村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村社会组织。推进农村老年协会建设,支持老年协会备案登记,推动老年协会规范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依托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保护、为民服务、城乡村建设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建设城乡村社会工作室,统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精准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面向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推动建立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

(二)机制健全行动

4.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围绕新时代新要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各乡镇以完善内容和规范程序为重点,组织开展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每个乡镇要挖掘2—3个特色鲜明、紧接地气、通俗易懂的优秀村规民约范本,8月底前报县民政局。到2020年底全所有建制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覆盖率、修订率均要达到100%。

5.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提高城乡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城乡村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由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制度。指导各村建立村民议事会,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程序,建立由村民议事会协商、以村“两委”为主渠道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保障政策,将村民议事协商结果作为村“两委”决策或政府审批的重要参考和前置条件。每个乡镇树立1-2个符合实际、务实管用的村级民主协商典型,8月底前报送县民政局。

6.建立村级民生员制度。充分调动村委会的积极性,协助做好民政服务对象困难排查、发现报告,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公示监督,民政服务对象动态管理、信息报送,救助政策咨询、宣传引导、惠农补助资金发放信息告知等工作。每个村委会设置1名兼职民生员,负责村级有关民政服务工作落实。兼职民生员从村支两委班子成员中选配年富力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为民服务且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担任。

7.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制定完善运行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村级事务。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和村务公开栏作用,完善线上线下村务监督机制,“常态化推进‘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惠民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探索开展村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公共服务行动

8.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总结提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村级联防联控的好做法,在此基础上制定村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明确村民委员会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承担的责任,细化村(组)干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全面建立协助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村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9.开展村(组)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培训。强化村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对病媒生物及孽生地的治理,全面开展村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村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针对生产生活中已发生安全隐患,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走访提醒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防护意识,防止发生安全问题。

)乡风文明行动

10.不断发挥基层自治基础作用。不断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性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完善城乡村民主选举制度,不断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选举权利。实现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议事协商,服务村居民的能力。不断深化党务村务公开“亮栏”行动。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打通政府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最后一公里”。明确党务村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时间要求,加强党务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完善村务“线上线下”公开互动机制。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达到规范、常态、长效的目标积极宣传推介村务监督好经验。

11.不断强化村德治引领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乡村精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村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村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村居民崇德向善。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好家风”,发展村志愿服务。加强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2.不断增强村法治核心作用。推进法治村建设,发挥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村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稳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点)建设,逐步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村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帮扶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城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村制度。加强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村警务战略,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13.不断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到2020年底,普遍建立村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会、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到2020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乡镇在2019年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摸底分类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顿村,明确各重点村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

(二)组织实施。对照主要任务,乡镇要建立包抓制,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明确260个村的包抓责任人。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对问题矛盾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村、难点村,乡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包抓,推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自查评估。9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验、初查核实。村民委员会进行自查自验,乡镇政府对完成整改提升的村逐一进行初查核实。同时要做好村级矛盾排查化解情况统计工作乡镇为单位建立月报制度,填报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9月20日前县民政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整改提升村逐个进行综合评估。对综合评估结果不合格和群众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的,不得通过验收,重新“补课”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安排,指导各村实施专项行动。

(二)靠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乡镇政府负责专项行动具体实施,特别要针对作用发挥差的村民委员会,在找准问题上下功夫、科学制定对策上下功夫、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整改提升上水平。在完善组织建设、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基层社会治理试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等工作,加强探索创新,形成符合各乡镇实际的村民自治经验做法。

(三)强化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乡镇要跟进做好督促落实,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严格初查核实的程序和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重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