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0〕205号 签发人:宋旭辉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申请拨付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的报告
清水县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下放职工的生活补助标准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2﹞142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六十年代精减下放职工的生活补助标准,在2008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0元,一、二、三、四类人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分别达到430元、410元、380元、360元或370元;我局有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5人,现申请拨付2020年度县级60年代精减退职定补费配套资金23000元。
特此报告
清水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