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3〕191号
清水县民政局关于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工程的重要内容,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以下简称安置社区)治理工作,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事关搬迁群众民生福祉。为了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强基筑底、扩围增效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县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现就做好安置社区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清工作思路,跟进落实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强调“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现在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下一步的重点是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安置社区建设工作作出了明确安排,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安置社区治理的艰巨性、长期性,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易地搬迁中村(居)民自治和为民服务的通知》(甘民发〔2018〕235号)、《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村(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工作方案》(甘民发〔2020〕97号)、《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天市民发〔2020〕14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系统思维、把握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县域乡村治理实际,统筹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村级服务设施提升等基层治理重点任务,主动会商对接有关部门,想方设法,迎难而上,坚决迅速贯彻安置社区治理新部署新要求,确保政策不松劲、力量不减弱、工作不断档,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积极贡献民政力量。
二、主动自查自纠,持续夯实工作。从近期省上通报和实地走访的情况来看,全县安置社区建设工作虽然总体成效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些安置社区宣传引导不到位,搬迁群众参与自治活动积极性仍然不高;一些安置社区自治制度不健全,管理服务资料比较缺乏且没有及时更新;一些与村联建的安置社区社区化管理不足,融入程度不够深,服务模式单一,群众多头跑路的现象时有存在。各乡镇要深入落实省市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考核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各种渠道反馈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基础工作,加强情况统计摸排,深入查找问题成因,强化措施对症下药,积极查漏补缺,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各项安置社区治理有关问题能够主动发现,迅速纠正。
三、健全组织体系,筑牢发展基础。各乡镇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安置点人口规模分类施策,持续探索完善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基本管理单元,完善网格化管理,规范设立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其依法成立或者完善村(居)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促进规范化建设。设立居民委员会的,应根据搬迁人口城镇落户进度和居住格局,科学确定居民委员会规模和辖区范围,推动符合成立居民委员会的“应建尽建”。强化安置社区管理队伍建设,注重把搬迁村和现住村政治素质过硬、带富能力强、群众普遍认可的群众选进社区居委会班子及下属委员会,健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构建搬迁群众能参与议事、有组织办事、能共同管事的安置社区治理新格局。
四、深化议事活动,促进社区融入。各乡镇要把促进搬迁群众完全融入安置区作为重要工作目标,畅通搬迁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矛盾化解渠道,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议事制度和协商目录,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促进安置社区规范开展自治活动,充分保障易地搬迁对象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依法及时修订完善安置社区村规民约,引导所在地居民真正接纳、真诚帮助搬迁群众,主动加强与搬迁群众交流交往;明确搬迁群众行为准则,帮助其入乡随俗,适应新环境。要推动属地化、社区化的管理,加强对搬迁群众心理疏导和文化教育,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文化,引导搬迁群众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养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帮助顺利融入新社区。
五、强化均等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各乡镇要全面实施聚焦和美乡村建设,大力提升村级服务设施,整合利用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现有场地和设施,保障好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养老助残、医疗卫生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服务。要持续优化安置社区服务,坚持同等标准、共同渠道,为搬迁群众提供与所在地居民一体化、均等化的服务保障。要为搬迁群众提供生活便利,及时协调配合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养老低保等,让搬迁群众平稳过渡,提高搬迁群众对新家园、新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优化办事模式,坚持迁出地和安置点多点协同受理,乡镇一体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积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站受理代办事项,合理加强代办频率,精简办理要件和工作流程,持续优化服务态度,吸引群众就近就地解决问题,对因依附于土地等需要回原村办理的,落实好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等工作制度,应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办理效率,切实解决好群众办事不便,多次跑路问题。
清水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