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15号 签发人:韩勇
清水县民政局关于申请解决南山公墓老墓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经费的报告
市民政局:
我县南山公墓老墓区属城市公益性遗体安葬墓,始建于1990年4月,由于建设初期,受资金等因素制约,基础条件差,建设时未对周边崖体进行砌筑加固。近年来,受暴雨的影响,墓区内地质灾害频发,部分区域出现滑坡、道路泥泞不堪,广大群众反映强烈,急需对墓区内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现将具体情况报如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水县南山公墓老墓区位于永清镇原泉村南山距县城8公里处,总占地面积17.5亩,公墓采用依山就势划定墓地,边缘栽树进行绿化的简单方式进行了建设。目前,设有遗体墓格位868座,已安葬719人,剩余墓穴149座。
二、建设内容
为使墓区内的环境得到改善,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我局委托专业设计机构对墓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石护坡挡土墙砌筑
1#挡土墙:平均高度1.2米,长度约12.0米;2#挡土墙: 平均高度7.6米,长度约16.0米;3#挡土墙:平均高度2.1米,长度约64.5米;4#挡土墙:平均高度0.8米,长度约27米。
(二)路面铺设及水泥界桩栽设
1#道路约557平方米(仅供人行和遗体抬运安葬);2#道路约57.12平方米(仅供人行和遗体抬运安葬);3#道路约183.14平方米(仅供人行和遗体抬运安葬);4#道路约95.84平方米(仅供人行和遗体抬运安葬);场地内土方平衡工程量约42立方米、路缘石982.4立方米、设置1400个水泥定位界桩等。
三、工程概算
清水县南山公墓老墓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86.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2.79万元,占总投资的84.57%;其他费用9.19万元,占总投资的10.67%;基本预备费4.10万元,占总投资的4.76%。
由于我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解决建设所需资金,现申请市局帮助解决建设经费86.08万元为盼。
特此报告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