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21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2023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现将《清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予以上报,请审示。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3月5日
清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妇儿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增进广大妇女儿童生活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对标对表《清水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要求,着力在保障妇女儿童基本生活、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健全妇女儿童关爱制度机制方面下功夫,有效促进了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聚焦妇女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问题,不断拓宽村“两委”成员选人渠道,大力选拔女党员、女干部、女致富能手进入村“两委”班子,全县260个行政村、9个社区“两委”班子中共有女性成员156人,其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4人,担任社区党委书记5人;担任村委会主任24人、村委会副主任16人。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由2021年的15%提高到19.69%,提高了4.69%;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由2021年的10.3%提高到10.78%,提高了0.48%;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由2021年的41.9%提高到66.67%,提高了24.77%;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由2021年的42.9%提高到55.56%,提高了12.66%,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明显提升。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达到741人,占比由2021年30.5%提高到42%,社会组织负责人中女性达到14人,占比为16.6%,女性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全力保障困难妇女基本生活。坚持把关心关爱困难妇女作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重中之重,着力在兜底线、增福祉、优服务上下功夫,围绕残疾、重病等特殊困难妇女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三纳一退”救助机制,落实“个人申请、主动发现、监测比对”三种救助模式,及时将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共纳入城乡低保女性人员1.32万人,特困供养人员中女性人员为121人,困难妇女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积极争取省市县资金支持,分别投资249.88万元和20万元,改扩建红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陇东镇赵硖村村级互助幸福院各1处,有效弥补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短板,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能力。坚持把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落实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途径,及时衔接县人社局,继续采取“集中授课+互动交流、情景模拟+实操演练、综合考评+现场招聘”方式,分批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动员引导29名妇女积极投身养老护理员队伍,为妇女学员们传授了学得会、用得上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实现了妇女学员就近就地就业,进一步扩大了妇女就业渠道。同时,协调天水育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完成在岗养老护理员培训15人,2名妇女养老护理员被市民政局评为“优秀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
三是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坚持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维护家庭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倾听倾诉、心理疏导等方式,对离婚当事人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双方冲突和矛盾所在的原因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询问、分析,引导离婚当事人冷静处事、增进沟通、消除误会、化解冲突,切实减少非理性离婚,共办理离婚登记204对,补领离婚5对,开展婚前辅导56对、离婚调解45对,离婚率降至1.67‰。同时,联合县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单位举办集体婚礼1场次,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积极健康的爱情观和婚姻观,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在全社会形成了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婚礼新风尚。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问答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有效保障了残疾妇女、老龄妇女、农村妇女等弱势或困难妇女群体权益。
四是着力提升困境儿童救助水平。全力维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权益,着眼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和消费水平明显提升需求,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提补要求,严把核查认定和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公示等关键环节,全面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保障标准,使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147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实事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080元/人/月,实现了救助对象保障标准逐年稳步提高。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设置乡镇未保工作站18个,设立儿童保护督导员18人,儿童主任260人,筛查建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072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219场次。全面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纳入孤儿2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6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4例。积极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发放孤儿福彩圆梦助学金8.5万元,助力7名孤儿圆了大学梦,全面构建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民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日趋浓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保障妇女儿童基本生活、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较省市和县妇儿工委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妇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村“两委”班子中妇女占比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置床位100张)已完成主体建设,但后期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无法投入运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县妇儿工委关于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最新部署要求,持续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等方面谋实策、出实招,确保贫困妇女、留守妇女、单亲母亲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续加大妇女关爱工作。紧紧围绕残疾妇女、患病妇女、单亲母亲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广大困难妇女基本生活底线。紧盯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婚姻调解等政策法规宣讲和咨询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提升老年妇女幸福指数为重点,着力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打通养老服务“堵点”上下功夫,进一步创新方式关爱方式,强化服务保障,切实为分散特困供养妇女确定监护责任人和帮扶责任人,确保了老年妇女享受特困供养政策不留死角。
二是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紧贴未成年人健康和生活需求,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督促各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主动排查留守儿童困难问题,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家长反映情况,全力打造多维度关爱模式。聚焦特殊困难儿童家庭基本生活问题,坚持因户因人施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采取亲属抚养、家庭寄养和依法依规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孤儿、事实无人养儿童,全面营造共同关心关注未成人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